为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推进我院培养方案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的落实,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我院的学生,在完成必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后,参加国家合法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至少获得一个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生获得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记4学分。
三、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必须修读相应学分的选修课。
四、各系、专业经过论证,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目录(见附件),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通过,向学生公布,学生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学院认定公布的证书。
五、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社会需求和认证现实,保持动态发展,学生拿到证书目录之外的职业资格证书,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确定是否有效。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03-24
附件
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目录
一、说明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通用证书和专业证书两类,通用证书适用于我院所有专业,专业证书仅限于特定专业,其他专业无效。
第一类通用证书
1.营销师
2.物流管理师
3.电子商务师
4.人力资源管理师
5.会计从业资格证
6.秘书
第二类专业证书
一、市场营销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介绍
1.营销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CMAT-AMMA证书)
3.调查分析师资格证
4.中国营销策划师
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介绍
1.企业信息管理师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三、国际贸易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介绍
1.报关员
2.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
3.外贸跟单员
4.报检员
5.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
6.外贸业务员
7.外销员---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
8.国际货代员
9.证券从业资格证
四、会计学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介绍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
2.注册会计师
3.证券从业资格证
4.银行从业资格证
5.注册税务师
6.注册资产评估师
7.理财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