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 院实际情况,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如下所示。
表 1 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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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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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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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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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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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00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心理健康 考查、诚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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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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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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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2:00,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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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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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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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30—5:30,同等学力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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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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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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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10—6:30,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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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655 号,火车站乘坐 5 路或 55 路,高铁
站出租车 20 分钟左右到达。
(三)复试报到
考生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 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 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考生 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 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上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同时另须准 备复印件一套存档,凡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 试资格。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凡体检不 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 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 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
通知,请随时关注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有关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心理健康考查等。
(一)复试分数线
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简称国家线)结合
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以初试总分成绩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 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为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 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复试分数线: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或初试成绩总 分不低于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 50 分,单科成绩 20 分以上。满足初试成 绩要求的考生,各专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考生初试总分/所在学科专业国家分 数线,按照计算结果高低顺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二)笔试
笔试满分 150 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 100 分,专业外语笔试 50 分)。按 照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 30 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 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每门科目 100 分。按照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简章中列出的同等学历加试科目进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 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四)面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 40 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 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 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 绩低于 24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心理健康考查
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填写心理测试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须于复 试前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中填写心理测试问卷。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
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三、成绩排名
各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 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 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 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 权重的 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 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4。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初试成绩也并列, 则依次按照外语、业务课 1、业务课2、政治等成绩高者确定排名。
四、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付老师,电话:0373-3040320,手机:13781953184。
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 3 月 21 日